规范名称:GB 50139-2014 内河通航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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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65页
为统一我国内河通航技术要求,促进内河通航的标准化、现代化,发挥内河水运优势,适应交通运输发展需要,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河流、渠化河流、湖泊、水库、运河和渠道等通航内河船舶或海轮的航道、船闸、过河建筑物、临河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通航安全影响论证。
标准号:GB 50139-2014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内河通航标准(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Navigation standard of inland waterway
组织分类:GB
中标分类:R60
ICS分类:93.140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14-04-15
实施日期:2015-01-01
代替标准:GB 50139-2004
归口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起草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 号)的要求,由长江航道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在《内河通航标准》GB 50139-2004 的基础上,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增加了海轮进江航道尺度的确定方法和原则;调整了原标准中天然及渠化河流航道、限制性航道和珠江三角洲至港澳线内河航道的个别货船代表船型尺度;增加了临河建筑物的选址和布置技术要求;将“港口作业区”的用语调整为“码头、船台滑道、取排水口等临河建筑物”;调整了水上过河建筑物与码头、船台滑道、取排水口等临河建筑物的间距要求;补充了过河建筑物、临河建筑物的安全保障措施等。
1.0.1 为统一我国内河通航技术要求,促进内河通航的标准化现代化,发挥内河水运优势.适应交通运输发展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河流、渠化河流、湖泊、水库、运河和渠道等通航内河船舶或海轮的航道、船闸、过河建筑物、临河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通航安全影响论证。
1.0.3 内河航道通航海轮河段的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其航道尺度计算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港总体设计规范》ITS 165 的有关规定.按通航内河船舶和海轮的要求分别计算,取其大值;桥梁的通航净空尺度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航海轮桥梁通航标准》JTJ 311 的有关规定,其他过河建筑物的通航净空尺度应通过论证确定。
1.0.4内河航道应按批准的航道等级进行规划设计,其通航尺度应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内河船闸和过河建筑物、临河建筑物等不易扩建、改建的永久性工程和一次建成比较合理的工程,应按远期航道技术等级或航运发展长远需求进行规划设计
1.0.5 内河航道、船闸和过河建筑物、临河建筑物工程的规划设计和通航安全影响论证.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